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中明确指出学前儿童科学教育领域的目标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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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的目标是:

1. 激发对周围事物和现象的好奇心和求知欲,以及对数学和环保意识的初步认识; 2. 利用各种感官和动手动脑的方式探究问题; 3. 能够用适当的方式表达和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; 4. 从生活和游戏中感受事物的数量关系并体验数学的有趣和重要性; 5. 培养爱护动植物、关注环境、珍惜自然资源和初步的环保意识。

科学教育领域的内容和要求包括:

1. 激发幼儿对周围常见事物和现象的兴趣,引导他们探究变化规律; 2. 创造宽松的环境,支持每个幼儿参与尝试,鼓励他们大胆提出问题和发表不同意见,并学会尊重别人的观点和经验; 3. 提供丰富和可操作的材料和多种方式进行探索和活动; 4. 培养幼儿合作学习的意识和能力,学习用多种方式表达、交流和分享探索的过程和结果; 5. 引导幼儿对周围环境中的数、量、形、时间和空间等现象产生兴趣,建立初步的数概念,并学习用简单的数学方法解决生活和游戏中的简单问题; 6. 引导幼儿感受科技对生活的影响,培养他们对科学的兴趣和对科学家的崇敬; 7. 帮助幼儿了解自然、环境与人类生活的关系,培养初步的环保意识和行为。